干燥的砂石骨料为基准的配合比设计中的运算处理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中提供的混凝土配合比计算公式和有关参数表格中的数值均系以干燥状态为基准(注:干燥状态骨料系指含水率小于0.5%的细骨料或含水率小于0.2%的粗骨料)。
按照这个规定,混凝土试验室配合比中所使用的砂石材料的含水状态是干燥状态,而施工现场的砂、石其含水状态是受自然环境条件的影响而经常变化的,含水率的变化范围为气干状态至湿润状态。试验室配合比设计中,拌制混凝土时,拌合用水量中的一部分水会先被干燥的砂石所吸收,直到砂石内部孔隙达到吸水饱和为止,余下的水才是用水量。
由此看来试验室配合比中的拌合用水量包括两部分水:一部分被砂石颗粒内部孔隙吸收且使之达到吸水饱和;另一部分供混凝土混合料中的水泥水化及形成稠度的水泥浆(这部分水称为用水量)。
在进行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换算时,对于所测定的施工现场的砂、石的含水率,无论其值大小、属于何种含水状态,都视为应从拌合用水量中扣除的水量,同时增添相应的砂、石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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